来源:任丘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22 15:40:57 阅读量:170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任丘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张法和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任丘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0日)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任丘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沧州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任丘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
一、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四个争创”为目标,稳步推进“八个新作为”各项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层层传导压力,“两个责任”进一步夯实。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保证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协助市委制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各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指导。对党员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出国出境,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坚持失责必问,问责管党治党宽松软的党组织4个、领导干部56名,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57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整合反腐败力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高标准完成市监察委机构组建工作,设置内设机构23个。制定《关于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实施办法(试行)》,设立监察办公室12个、监察组4个。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查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3件,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2人,移送审查起诉8人。出色完成了沧州市首例留置副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任务,受到沧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评价。
(三)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彰显。修订《中共任丘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对10个乡镇4个部门开展了常规巡察,对2个乡镇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巡察意见120条,移交问题线索90件;配合沧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公安局、环保局、辛中驿镇进行了联动交叉巡察。制发《关于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了整改任务落实。
(四)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查纠“四风”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坚持逢节必查,配合省、沧开展交叉互查,累计开展监督检查8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49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批评教育59人,通报曝光14人。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党纪政务处分3人、追责2人;对“一桌餐”“吃空饷”“大棚房”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核查“吃空饷”问题28件,追责34人,追缴资金43万元;对99个单位238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立项监督,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3件。选优配齐基层纪检委员887名,探索实行了“星级管理”“任务清单管理”“双述双评”考核等制度,我市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的经验被中纪委网站、省《纪检监察研究》、河北日报刊载推广。
(五)开展专项行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67件,处理党员干部493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422人、党纪政务处分7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深入开展巡视整改、“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整改“回头看”,对照省《评估标准》,建立整改台账,逐项督促整改,推进堵漏建制,我市经验做法被省专项整改“回头看”办公室简报刊载推广。
(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惩腐肃贪的高压态势持续保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年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各类问题线索707件,批评教育415人,函询85人,提醒谈话49人,诫勉谈话65人,下发监察建议书78份、纪律检查建议书43份;立案466件,结案452件,党纪政务处分434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6案8人。建成市纪委监委机关信访接待中心,累计接待群众反映问题5189件次,受理717件次,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的做法被省纪委监委领导批示肯定。加大上级要结果案件办理力度,中央巡视组、中央督导组、省委巡视组和上级纪委交办要结果问题线索92件全部办结,立案69人,处分6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01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公安机关认定的1个黑势力犯罪团伙、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展开“一案三查”,盯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党纪政务处分22人,扫黑打伞工作成果在沧州名列前茅。
(七)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想腐的氛围更加浓厚。把党纪条规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党员活动日”重点学习内容;开办党规党纪大讲堂,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轮流培训;组织66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协助市委两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12批76人;组织各单位党政正职参观任丘廉政教育基地,对新一届农村“两委”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党规党纪培训和警示教育;突出参与性、融入性、区域性、系统性,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培树示范点25个。
(八)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显著加强。规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深化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教育。坚持以上率下,加强纪委监委班子建设,实施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带队包案、下沉监督等制度,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加强业务培训,举办“纪检监察大讲堂”19期、干部夜校5期;开展“转作风、提素质、创一流”主题活动和“用心才能创新、实干才能会干”大讨论,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完善“五个一”精细管理机制,健全机关管理制度24项、业务规范14项,强化内部监管,严防“灯下黑”。我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做法被省纪委领导批示肯定。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充分,有的主要负责同志具体抓、常态抓不够,有的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廉政风险缺乏研究,对党员干部疏于监管,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不够;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经常,“三会一课”制度执行的还不够好;问责追究中对客观情况分析不充分,处理基层干部多、追究上级领导责任少,存在以对下问责向下推责的倾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亟待深化,“微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任务依然艰巨;在做实做细监督责任第一职责方面还有差距,强化同级监督的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还不够有力,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够到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还不够通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仍然任重道远。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沧州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任丘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实现“八个新提升”,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全市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实现新提升。
持续提高政治素养。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边实践边学习,结合工作、结合难题反复学习,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纪委常委会的第一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依托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等资源,加强教育培训,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实现新提升。
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六个一”工作思路,加强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气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把“两个维护”落地落实。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惩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盯紧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坚持主体抓、抓主体、带头改。要强化精准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三)完善体制机制,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实现新提升。
强化对乡镇办事处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乡镇办事处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市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抓紧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支持派驻纪检组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四)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实现新提升。
开展下沉监督。持续聚焦“1+N”监督责任落实,聚焦“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政治生态变化,聚焦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履职薄弱环节,聚焦工作部署落实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监督事项等4项重点监督任务,加强分析研判,顺藤摸根,查找并解决影响政治生态的根本问题。
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强化派驻监督,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的监督;强化督促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深化“动态清单式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责任清单的针对性、时效性,完善可量化、可检查、可考核的监督模式。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信息网络等手段加强监督的途径方法,提升监督的科学化水平。
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针对农村、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际,积极完善既有工作模式,进一步探索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提升基层纪律检查委员履职能力。
(五)深化政治巡察,注重成果运用,在巡察监督质效上实现新提升。
深化市委巡察工作。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通过开展常规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提级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落实《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促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指导部分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建立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市委巡察办职能,强化组织协调作用发挥。
(六)着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在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上实现新提升。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问题。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实施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密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
强化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展览,给党校学员上好“廉政第一课”。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强化现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
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相应制度规定,保障党员权利,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实现新提升。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重点解决脱贫出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省委、市委民心工程推进的监督,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进一步明确“保护伞”界定标准,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层层传导压力,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从严从重查处,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完善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
加大直查直办、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上实现新提升。
推进素质提升。注重选拔专业化人才,加大遴选调配力度,配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注重培养锻炼,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实战实训活动,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抓实工作提效。把创先争优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促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和任务,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及基层纪检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成立市监察委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快监督执纪信息查询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应用准备工作,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
深化形象塑造。从严从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五个一”机制,强化机关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落实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切实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大力宣传展示纪检监察干部良好风貌,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思想和行动相统一,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一)压实政治责任。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主动协助党委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主体责任链条一个不能落、一环不能松。要对照重点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具体安排、配套措施,排出任务表、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在时间进度上、在质量效益上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要抓住“问责”这个要害,解决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倒逼责任落实。
(二)坚守职责定位。坚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充分发挥专责机关作用,主动站位大局,扎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责任。要善于监督、大胆监督,早发现问题、早提出问题、早解决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大监督格局,做到上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持续深化“三转”,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乡镇、部门自我监督在前。
(三)坚持“稳中求进”。准确把握“稳”的内涵,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定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积极探索“进”的措施,以改革创新精神激发内生动力,提高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精准性、有效性,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善作善成。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统一,质量、效率、安全并重,同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健全“不能腐”的机制,浓厚“不想腐”的氛围,共同涵养政治生态“青山绿水”。
(四)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靠群众开展工作,始终让群众评判工作成效。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个堵点一个堵点的清除,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让不守纪律规矩的干部越来越少,让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越来越少,让群众看到变化、看到成效。
(五)转变工作作风。对照“四个争创”目标,围绕“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这个要求,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转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准确把握政策、灵活运用策略,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让务实、严谨成为一种习惯,让创新、担当成为一种自觉。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事争一流、唯旗是夺,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动力。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使命神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沧州市纪委和任丘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任丘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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